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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佳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编号:临 2019-0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保证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们
    拟定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汇总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
    将继续与关联方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
    交易,以下为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8 年预计      2018 年实际     2019 年预计
序号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总金额       交易总金额       交易总金额
       采购原、辅材料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
A                                                         不超过 15 亿元      12.9 亿元     不超过 15 亿元
       及其他商品       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
B      采购固定资产     附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    不超过 0.3 亿元     0.3 亿元      不超过 0.3 亿元

                        司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
C      销售货物         附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    不超过 38 亿元     32.76 亿元     不超过 38 亿元

                        司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
D      提供劳务                                          不超过 0.20 亿元     0.12 亿元    不超过 0.20 亿元
                        其附属子公司
                        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及
E      销售固定资产                                      不超过 0.30 亿元     0.06 亿元    不超过 0.20 亿元
                        其附属子公司
       提供仓库租赁
F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 0.06 亿元     0.03 亿元    不超过 0.06 亿元
       服务

       接受劳务(含研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
G                                                         不超过 0.9 亿元     0.74 亿元     不超过 1.0 亿元
       发等)           其附属子公司

        合计                           -                不超过 54.76 亿元   46.91 亿元    不超过 54.76 亿元

       注:2019 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会随着商品交易价格和总量的变化而变化,此处为预计

    最高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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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4.43%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
公司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 37,180 万
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投资轮胎及相关产业,向被投资企业
提供服务,从事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等。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除轮胎业务外,还经营机械、服装、食品和贸易等业务。

2、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主要投资者控制,注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主要业务为设计、生产以轮胎、橡胶机械为主的成套设备及其单机、零
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子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19 年度,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采购原辅
材料、零星商品等。在考虑效率、质量、成本等因素后,福建佳通可以选择通过
关联方集中采购功能获取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其它
商品采购为福建佳通因临时需要采购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交易采用市场原
则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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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可向关联方采购各类生产所需机器
设备和模具等,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3、销售货物: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销售轮胎、材料等零星商品。
福建佳通可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销售产成品,并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内部结算价
执行,内部结算价的定价依据是产品市场价格扣除预计关联方为销售产品所发生
的合理费用及利润。其他商品销售为福建佳通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售卖的零星商品,
交易金额小,按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4、提供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销售网络托管和福建佳通向关
联方提供技术服务。销售网络托管是指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
络收取的托管费。该等网络托管费为公司按照其运营、维护和发展销售网络所发
生的各项支出总金额,向委托方收取费用。
5、销售固定资产:主要交易内容为销售设备、模具等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
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关联方因其技术和
产品结构调整可使用该项固定资产并可提升本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前提下,福建
佳通可将相关设备和模具销售给关联方。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
的价格定价。
6、提供仓储租赁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部分闲置仓库出租给佳通轮
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由此提供相应的服务,租赁价格将以福建周边市
场同等条件仓库租赁价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仓储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
佳通将闲置的自备车队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提供相应的
服务,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7、接受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的信息服务费和研发费用。信息服务费
主要为福建佳通将信息化服务内容如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
理、硬件维护等服务外包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项交易将由双方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研发费用主要为福建佳通根据因使用佳通轮
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佳通”)授权的研发技术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及资产租赁服务和检测等
相关服务费用。安徽佳通作为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的轮
胎企业的研发中心,经自主研发或经授权拥有涉及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所有权或
转授权,并且有权向福建佳通许可其使用上述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技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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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计算按福建佳通使用安徽佳通技术而受益的产品销售收入乘以技术使用费费
率。前述技术使用费费率将以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认可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
事务所出具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费率区间为参考,经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
协商确定适用费率。资产租赁服务和检测等相关服务费用以实际成本为基础计算,
双方参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的大宗商品集中采
购功能,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
保障各类原辅材料的及时供应。
    2、采购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提供的设备、模具符合福建佳通的技
术要求,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模具发生任何使用问题,也能得到关联方
的优先技术服务与支持。
    3、销售商品: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没有建设单独的销售网络,
其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通过佳通集团固有的销售网络实现的。佳通集团从事轮胎业
务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为佳通集团在中国的轮胎生
产企业提供境内外的销售服务。通过该网络销售福建佳通的产品,能保障业务的
持续、稳定发展。
    4、提供劳务:鉴于福建佳通的产品需要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
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给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托管了关联
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并向其派出主要的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该网络所承担
的各项成本、费用将通过收取托管费向委托方收回成本。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关联交易的影响,并能确保福建佳通的产品能在该网络中
的优先销售。
    5、销售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
闲置不用的资产,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6、提供仓储租赁服务:出租的仓库为福建佳通富余的存储空间,出租给关
联方使用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业务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7、接受服务:公司将信息化服务外包给关联方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优化
成本,获得更为便捷的 IT 解决方案等。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通过
关联方授权的技术进行生产,可实现轮胎产品的持续更新和改良,丰富产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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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为更好的使研发与生产相结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拟自行建立研发中心,
从成本优化角度,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资产服务及检测服务等相关费用。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
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交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及基于公司
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
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等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交易条款,
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
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计委员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
审阅了与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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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
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或已与关联
方签订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之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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