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等无影响。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 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 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 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 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实施此次会计政策 变更。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相关意见。此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度之前列报金额 年度经重列后金额 应收账款 1,079,612,606.90 -1,079,612,606.9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79,612,606.90 1,079,612,606.90 应收利息 70,706.92 -70,706.92 其他应收款 2,578,026.17 70,706.92 2,648,733.09 应付票据 143,734,688.16 -143,734,688.16 应付账款 123,294,516.90 -123,294,516.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7,029,205.06 267,029,205.06 应付利息 1,362,679.76 -1,362,679.76 应付股利 106,047,625.31 -106,047,625.31 其他应付款 95,440,821.87 107,410,305.07 202,851,126.94 管理费用 150,239,819.26 -5,166,257.03 145,073,562.23 研发费用 5,166,257.03 5,166,257.03 其他收益 957,629.32 1,012,849.05 1,970,478.37 营业外收入 1,885,792.97 -1,012,849.05 872,943.9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等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佳通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