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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佳通: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等无影响。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
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
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
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
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实施此次会计政策
变更。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相关意见。此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度之前列报金额                                  年度经重列后金额


应收账款                      1,079,612,606.90     -1,079,612,606.9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79,612,606.90         1,079,612,606.90

应收利息                              70,706.92           -70,706.92

其他应收款                        2,578,026.17            70,706.92               2,648,733.09

应付票据                        143,734,688.16      -143,734,688.16

应付账款                        123,294,516.90      -123,294,516.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7,029,205.06            267,029,205.06

应付利息                          1,362,679.76        -1,362,679.76

应付股利                        106,047,625.31      -106,047,625.31

其他应付款                       95,440,821.87        107,410,305.07            202,851,126.94

管理费用                        150,239,819.26        -5,166,257.03             145,073,562.23

研发费用                                                5,166,257.03              5,166,257.03

其他收益                            957,629.32          1,012,849.05              1,970,478.37

营业外收入                        1,885,792.97        -1,012,849.05                 872,943.9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等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佳通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