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1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3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
简称“新 16 号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2017 年 8 月 29 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包括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新 16 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 16 号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
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 16 号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 16 号准则进行调整。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 16 号准则,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 16
号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支出”。公司 2017 年 1-6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
府补助合计为 25,373,772.26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
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