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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益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8—077

转债简称:生益转债    转债代码:110040     转股简称:生益转股        转股代码:19004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9 月 30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

净资产总额,以及 2018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

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变更了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 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 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

报;

    (4)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5)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

“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

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

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的解读》,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

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

填列。调整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从“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到“其他收益”。

    (2)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

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调整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 9 月 30 日
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 2018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 2018 年 9 月 7 日发

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

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