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防务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 天达公司破产清算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防务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天达公司破产清 算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防务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天达公司破产有利 于尽快解决天达遗留问题,长远来看,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但因破产 申请是否得到法院受理及破产资产最终处置情况尚不确定,目前无法 确定破产事项对公司影响,公司需积极采取措施关注进程,最大限度 维护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范滇元、张明燕、张国玉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