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17-07-2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核查意见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格力地产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244 号)核准,在格力地产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实施完毕并调整发行数量及价格后,格力地产于 2016 年 8 月 3 日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442,477,876 股,发行价格为 6.7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9,407,521.41 元。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
新时代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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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
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反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 20.00 10.00
2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 12.13 8.00
3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 4.38 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9.25 9.00
合计 45.76 30.00
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款项计人民币 189,066.50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募集资金投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 22,508.52
2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 60,244.06
3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 16,341.25
4 偿还银行贷款 89,972.67
合计 —— 189,066.50
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5,854.96 万元,在各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2020329100297345 10.25
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680001230900002628 8.88
限公司珠海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809880100001403 50,021.19
限公司珠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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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账户余额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80020000008843513 33.29
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2020329100297620 17,734.09
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680001230900002651 13,033.27
限公司珠海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809880100001449 25,013.99
限公司珠海分行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11 日,格力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格力地产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按承诺将 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并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
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格力地产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时代证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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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力地产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归还至募资资金账户,并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告。
2、格力地产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格力地产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
和公司整体利益。
4、格力地产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合,新时代证券认为,格力地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新时代证券同意格力地产本次使用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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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段俊炜 席红玉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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