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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地产: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7-09-1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格
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公司”、“发行人”)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6 日对格力地产
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新时代证券保荐代表人段俊炜、席红玉及项目组成员赵冬对公司进行了持续
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工作中,现场检查人员结合格力地产的实际情
况通过走访、访谈、抽取并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以及公司经营等情况进行了逐项
检查。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格力地产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
和记录,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与有关高
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履行
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
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
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资产完整,独立性良
好,未发现有关联方违规占有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查阅了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并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
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格力地产已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建立了相关制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
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经营正常,业绩调整
符合行业趋势。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格力地产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项目组与格
力地产高管的访谈以及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现场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资产完整,独立性良好;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无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
况;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管理
状况正常,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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