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的承诺函2020-03-1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的承诺函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力地产”)目前正在进行
公司债券的申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 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
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及至今(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承诺如下:
在自查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列入核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因闲
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或经
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形;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及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各热点城市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陆续出台至本报告出具
之日不存在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鲁君四 刘泽红 汪 晖
林 强 郭国庆 周琴琴
刘兴祥 袁 彬 方军雄
全体监事签字:
丁 艳 鲁 涛 滕 翀
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蒋 伟 邹 超 苏锡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