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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莲花健康: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7-13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时

会议地点:河南省项城市公司会议室


一、宣布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开幕

二、宣布提请股东大会讨论表决的议题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各位股东及相关人士发言

四、投票表决

1、宣布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2、投票、唱票、计票、监票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八、宣布会议闭幕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

过,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韩安道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韩安道先生简历

   韩安道,男,汉族,1975 年 5 月出生,1995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

大学中文系,大学专科学历。

   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分配至霍山造纸厂,先后任企业

管理科科员、团支部书记;

   1999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先后担任安徽迎驾集团办公室秘书、

人事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行政部部长;

   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安徽济人医药集团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星光珠宝集团、合肥井松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咨询顾问。

   2018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莲花健康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
                                    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到
                                    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5%时,应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 告并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
                                    行买卖公司股票。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
                                    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
                                    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其所持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 5%,
                                    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
                                    报告期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的 2 个工
                                    作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出提案。                            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提案。                              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
                                   益为行为准则,依据本章程规定对股东
                                   提案进行审核,若审核后认为不符合本
                                   章程规定的条件的,有权拒绝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但应该在股东大会上公开说
                                   明提案内容以及不予提交股东审议的
                                   理由;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本章程规定
                                   的条件的,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公告。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事主持。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人推举代表主持。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长。                               人。
     除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外
每届更换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
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由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由公司
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生。
                                       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提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
                                   以过半数董事直接推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代表 1/10 以上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代表 1/10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主持董事会会议。                      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方式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专    知方式为:电话、邮寄、传真、电子邮
人送达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    件、通讯软件或专人送达书面通知。通
开前五日。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一人,不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一人,不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                                  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
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每届更换人数不得超过监
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