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6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对主要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调整,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并结合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进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的薪酬政策。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同意聘任李海峰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独立董事:刘建中 陈宁 邓文胜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