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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莲花: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 莲花        公告编号:2019—034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2019 年 7 月 3 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债权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的《通知书》,
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国厚资产向河南省周口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递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因该重大事项
需要进一步向有关方面进行核实,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停牌一个交易日。
    ●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
    ●目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 4 月第十三次修订)》第 14.1.1 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第十三次修订)》第 14.3.1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为目标,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
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7 月 5 日复牌。


   一、 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国厚资产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国厚资产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 座 11 楼 1102、110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厚文
   经营范围: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
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1、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3 月期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城东路
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行城东路支行”)先后签订 7 份贷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
为 11,350 万元。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未予清偿, 2008 年 6 月,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2008)豫法民二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该判决
生效后 10 日内向其偿还贷款 11,350 万元、利息 10,946,197.67 元。
    2、2006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期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行郑州分行”)先后签订 7 份贷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为 13,650
万元。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未予清偿, 2008 年 9 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2008)豫法民二初字第 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该判决生效日后
10 日内向其偿还贷款 13,650 万元、利息 11,332,724.29 元。
    3、前述两项《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按照判决清偿借
款及利息,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债权本金余额为 2.15 亿元。2016 年 9 月,
浦发行郑州分行将其拥有的上述债权一并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4、2016 年 12 月,信达资产将其持有的上述本金为 2.15 亿元的债权及相关
利息以拍卖方式转让给福建平潭万丰长富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万丰长富”)。
    5、2018 年 2 月,万丰长富将其持有的上述本金为 2.15 亿元的债权及相关
利息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国厚资产。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厚资产持有上述债权的本息合计金额为 3.78 亿
元,国厚资产为公司主要债权人之一,公司因资金紧张无力向国厚资产清偿上述
债务。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国厚资产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
该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但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
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
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
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味精、鸡精、面粉及复合调味食品为主业,主营产
品之一的味精学名谷氨酸钠,为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之一,通常是从玉米、小麦等
粮食作物中经发酵加工而成,是安全食品,公司在调味食品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品
牌、技术与终端市场等优势和影响力,尽管经营困难,但公司仍然属于有品牌、
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因此客观上具有重整的价值;由于公司历史债
务和富余人员负担沉重,资金匮乏,难以支付到期债务,致使经营活动陷入困境,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19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3.40 亿元,资不抵债,已出现连续经营性亏损局面,因此公司
具有重整的必要性。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
为目标,重整中公司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截至目前,我国
已有数十家 A 股上市公司实施了重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因此,
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与风险提供了一个契机。在
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积极的研究和
论证,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经营方案,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保障现
有供应商与现有客户的债权,稳定客户资源,以避免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积极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债务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
案。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
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
论证通过处置资产、争取重整投资人注资、延期清偿、降低利息、豁免债务等各
种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同时将积极争取证券监管机构、当地政府、控股
股东、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最终的债务重组方案
将以管理人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
划草案的执行,在最大程度上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努
力化解退市风险。
    四、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第十三次修订)》第 14.1.1 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若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第十三次修订)》第 14.3.1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可
望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
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
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7 月 5 日复牌。
    五、备查文件
    债权人申请重整《通知书》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