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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莲花: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 莲花             公告编号:2019—06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10 月 15 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
裁定受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
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现就重整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
     1、周口中院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莲花健康重整、债权申
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经于上述公
告当日起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莲花健康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截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已有 32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
了 34 笔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267,922,320.82 元。
     3、根据周口中院发布的公告,莲花健康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10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4、在周口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启动对莲
花健康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接管工作。
     5、经公司申请和管理人请示,周口中院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批复同意
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同意管理人聘请公司现有相关经营管理成员负责重整
期间经营管理事务。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管理人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
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14.1.1 条第(一)、(二)项以及 14.1.3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 2019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
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20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14.3.1 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五)款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1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实现的累计股
票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或者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
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八)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数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和公司股票停
牌日)每日均低于 2,000 人,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周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为目标,但
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
规则》第 14.3.1 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
利于改善经营状况,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
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