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7-03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的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
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公司需对其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基本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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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
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
他收益”项目列报,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
新准则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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