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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中水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
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
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