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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州煤业:H股公告2018-02-1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1171)

                                 更改
                       (1)香港主要營業地址;及
                          (2)法律程序代理人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
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址已變更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8 號金鐘匯中心 18
樓,即時生效。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由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羅雅婷女士已停止擔任香港法例
第 622 章《公司條例》第 16 部項下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
通知之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及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梁穎嫻女士
已獲委任為法律程序代理人。

                                                       承董事會命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希勇

中國山東省鄒城市
2018 年 2 月 13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李希勇先生、李偉先生、吳向前先生、吳玉祥先
生、郭德春先生、趙青春先生及郭軍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孔祥
國先生、蔡昌先生、潘昭國先生及戚安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