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1-16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 年 1 月 24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24 日 15:00 时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 月 24 日
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 投 票 平 台的 投票 时 间 为 股东 大会 召 开 当 日的 交易 时 间 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
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
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
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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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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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一
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港口建设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运营情况,在与各合作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金
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
等)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公司拟于 2018 年度向各合作
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
办理各合作融资机构授信范围内的各类融资业务,其中单一融
资机构授信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
各融资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该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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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二
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
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摘要》。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锦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
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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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三
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
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
心团队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
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制定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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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本期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
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等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三)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
协议;
(四)本期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期计
划作出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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