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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8-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 9 人,参与表决监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增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
投资者,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法人参与锦
国投增资扩股是正常的市场化行为,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建议公司与各增资方充分沟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
应的增资审批程序,确保增资行为依法合规;对未来合资公司所投项目进行充分
调研和论证,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收益。
    关联监事芦永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对《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本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