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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7-10  

						     (股票代码:600191)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18-07-11
      会议召开日:2018-07-19




                 1/7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购买的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
 4
               计划理财产品继续展期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以承债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
 5
               司 90%股权的议案》


 6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股东发言及提问


 8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9     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0    律师对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11    会议闭幕




                                    2/7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序
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网络加现场投票方式进行。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7
    七、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
果当场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
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或公司证券部联系。
    电话:0472-6957548     695755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4/7
议案一
         关于公司购买的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继续展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决定继续与新时代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合同补充协议之二》,对即将到期 1.2 亿元理财产品展
期 12 个月,即 2018 年 7 月 20 日(含)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不含),延期期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3%/年,信托合
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临 2018-014。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5/7
议案二
               关于以承债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
      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昆”)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公司出资 5400 万元,占比 90%;海
华方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华方达”)出资 600 万元,占
比 10%。经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的中科华评报字【2018】第 062 号《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价值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上海华昆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为 6800.23 万元,公司持有 90%股权评估值为 6120.21
万元。海华方达同意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上海垚光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下称“垚光电子”)同意以承债方式受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
华昆 90%股权,受让价格 6120.21 万元。即:公司欠上海华昆
6,268.61 万元,其中 6120.21 万元以承债方式由垚光电子承接,其
余 148.40 万元由公司在上海华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15 工作日内
归还上海华昆,交易完成后公司与上海华昆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公告临 2018-015。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6/7
议案三
             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一致选举于洋先生、
徐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于洋、徐勇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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