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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资实业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资实业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13 号),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
函》内容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
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营业收入
    1.年报显示, 公司一季度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99.8 万元、122.12 万
元、 295.17 万元、 6023.27 万元。请公司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补
充披露:(1)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高的原因;(2)按照制糖、仓储、贸
易等业务类型披露各季度收入金额;(3)四季度制糖业务是否使用了本公司的
产能,是否为食糖代加工,补充披露现有产线产能、销量、产能利用率等;( 4)
制糖业务的前五大客户明细和交易金额,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存在潜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5)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和明
细,前五大客户明细和关联关系等;(6)四季度营业收入是否能够确认为主营
业务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政策;(7)请结合货物流、 资金流转及相关风险承
担情况,分具体业务板块说明收入确认依据及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2.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6384.9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97.6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5768.58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99.56%。请
公司补充披露:(1)逐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和所占比例,是否存在对特
定客户的重大依赖;(2)逐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和所占比例,是否存在
对特定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三、关于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3.年报显示, 公司在建工程期初为 5916 万元,期末为 0。 请公司说明:
(1) 在建工程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2)相关变动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4.年报显示,2018 年上半年公司未进行原糖加工和糖贸易销售,下半年
公司与其他糖企合作加工和贸易形式,实现糖业务收入 5960.69 万元。 请公
司补充披露:(1)公司涉及糖的生产加工的固定资产是否全年停工;(2)下半
年与其他糖企合作加工是否利用了本公司固定资产和产能;(3)本期未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应收账款
     5.年报显示,本期公司应收账款为 722.46 万元。其中客户一应收账款
607 万元计提 30.19%的坏账准备,共计 183.25 万元;客户二应收账款 447.53
万元计提 100%坏账准备,共计 447.53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客户一
和客户二是否为公司前五大客户;(2)就客户一和客户二的应收账款回收是否
采取了有效的催收措施,以及后续催收计划;(3)客户一和客户二是否为公司
关联方;(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关于应收账款的数据填列存在遗漏,请予
以更正。
     五、关于预付账款
     6.年报显示,公司预付账款期初为 25.39 万元,期末为 6182 万元。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为 6159.89 万 元 , 占 比 为
99.64%。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账款大幅度增长的具体原因及预付账款的
具体用途;(2)逐一列示前五名对象的预付金额和占比;(3)说明前五名预付
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六、关于其他应收款
    7.年报显示,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
客户一的其他应收款为 7518.36 万元,按照 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
补充披露:(1)客户一的其他应收款产生原因及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2)客
户一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一的应收账
款进行催收及后续催收计划。
    七、 关于其他流动资产
    8.年报显示,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期末余额 1.2 亿元。 系公司 2017 年 1 月 20 日购入的新时代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期限一年,后延期两次,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0 日。请公司补充披露:(1) 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
底层资产, 公司认购资金的具体流向;(2)该信托计划两次展期的具体原因,
是否存在无法回收风险;(3)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用信托计划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八、关于商誉
    9.年报显示,公司商誉本期余额为 593 万元,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公
司就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
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均填列不适用。请
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公司是否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2)说明上述项目均
填列不适用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
法披露的原因,并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同
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 进行回复并披露。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