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4,134,1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468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世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宋卫东、独立董事张毅、于洋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吴孟璠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李怀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胡忠林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64,093,997 99.9848           40,121    0.015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64,093,997 99.9848           40,121    0.015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部分华夏银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64,096,097 99.9856           38,021    0.0144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小英、邓文胜、马鹏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