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
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
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
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李雪峰 雷海亮 贾洪文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
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
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
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李雪峰 雷海亮 贾洪文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
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
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
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李雪峰 雷海亮 贾洪文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