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3 公司简称:*ST 创兴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创兴 600193 厦门大洋、创兴科 技、创兴置业、创 兴资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连福汉 电话 021-58125999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 电子信箱 cxkj_irm@126.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85,746,400.08 279,122,411.67 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2,779,766.57 181,639,846.62 0.63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222.28 5,456,992.14 -50.44 营业收入 26,964,600.67 25,977,089.95 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0,519.95 -115,230,558.4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2,211.75 3,200,436.82 -116.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9 -57.56 增加58.1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27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271 不适用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52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70 62,540,594 0 质押 62,540,594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3 43,514,518 0 无 0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6 33,002,806 0 无 0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9 11,461,327 0 无 0 黄俊杰 境内自然人 0.86 3,660,000 0 未知 李奕奇 境内自然人 0.60 2,566,542 0 未知 冯秀芝 境内自然人 0.57 2,427,442 0 未知 黄雅敏 境内自然人 0.46 1,956,017 0 未知 陈志高 境内自然人 0.42 1,789,399 0 未知 杨小玲 境内自然人 0.39 1,666,300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和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 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发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优先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贯彻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在推 进已承接的亲水湾高层精装修住宅项目相关的建筑及装饰材料、智能家居及家电销售等业务的同 时,分别与关联方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振龙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工程施工、商品购销、咨询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964,600.67 元,同比增长 3.80%,主要系公司拓展工程施 工、商品购销、咨询服务等业务所致;实现营业利润-266,617.07 元,同比减少 108.41%, 主要系 根据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增加职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080,519.95 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 或裁定其撤诉所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