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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创兴: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说明2019-04-20  

						                    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说明
                                                       广会专字[2019]G18035840050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19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45 号)要求,我们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创兴资源”或“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机构,现就贵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第 2 点:年报披露,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关联方,且交易定价高于市
场惯常价格水平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4.88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
如何确定,并进行同行业对比,说明价格是否公允。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是以关

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市场同类型交易的合理利润作为定价。

    2、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毛利率水平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建材及家居家电
       公司名称        建筑施工       装饰施工        BIM 咨询           销售
       洪涛股份                   -          18.47%              -                  -
       维业股份                   -          12.79%              -                  -
        金螳螂                    -          16.68%              -                  -
       江河集团                   -          14.26%              -                  -


                                         1
                                                                          建材及家居家电
       公司名称          建筑施工           装饰施工       BIM 咨询
                                                                              销售
       嘉寓股份                     -             14.94%              -                -
       龙元建设               8.09%                    -              -                -
       上海建工              10.31%                    -              -                -
       腾达建设              12.95%                    -              -                -
       设计总院                         -              -       44.14%                  -
       中衡设计                         -              -       41.82%                  -
        苏交科                          -              -       37.26%                  -
       旗滨集团                         -              -              -          11.32%
  同行业平均(注)          10.45%                15.43%      41.07%             11.32%
       创兴资源              11.15%               15.56%      34.38%             12.25%

  注:因龙元建设、上海建工承包的基建工程中包含了大型基础设施、PPP 及 PT 项目施工等,其毛
利率相比上市公司略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业务平均毛利率基

本相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关联单位的建筑材料品类繁多,销售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

则。报告期内,因销售的一批瓷砖、厨卫洁具、灯具及空调档次较高,与市场上同一大

类别(即包含了各档次)商品的大致价格水平相比略高,具有合理性,但在编制年度财

务报表时,为避免高估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批瓷砖、厨卫洁具、

灯具及空调的实际销售价格 865.05 万元高于市场同一大类别(即包含了各档次)商品的

大致价格水平(约 830.17 万元)的部分约 34.8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评价和测试了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将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将对关联方的工程类业务

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进行比较,判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实地走访关联客户、监理单位并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二、关于第 4 点:年报披露,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建

造合同收入。请公司结合业务流程补充披露具体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同时结合

存货中的相关项目,补充披露完工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进度确认的审慎性与合

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回复说明】

    1、结合业务流程补充披露具体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

        业务流程                                        财务处理

投标或承接业务确定项目总造
                                                     不进行账务处理
            价
编制成本预算,成本预算部门
                                                     不进行账务处理
  制定项目目标预算成本

                             ①材料采购:根据来料签收单及供应商发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
                             成本”科目;未取得发票的进行暂估入账;
                             ②劳务分包:月末依据经审核认可的当月的劳务方工程量(或工时)
   施工阶段:成本归集
                             确认单,计算当月劳务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劳务成本”科目;
                             ③工程分包:月末依据经审核认可的分包单位工程产值确认文书,
                             计算当月分包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分包成本”科目

                             ①依据当月累计发生的工程施工总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即预算
                             成本)确定当月的完工进度,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
                             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②计算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据此确认营业收入和结转营业成
                             本,计算公式为:
月末: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   a、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
          业成本
                             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b、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③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与建造合同成本的差额,为建造合同毛
                             利,借计“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3
                业务流程                                            财务处理

       结算阶段:依据合同约定的结
                                     财务根据经甲方批准的进度结算文件,借计应收账款,贷计工程结
       算比例,每月固定时间(一般
                                     算
       月末)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一
       定比例向甲方申请结算进度款
       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文件, 获取竣工决算文件,依据决算金额调整项目的合同收入,并根据最
               申报竣工验收                   终审定的造价调整应收账款和工程结算科目

            建造合同履行完毕                       工程施工类项目与工程结算科目进行对冲



           2、以单项合同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为例,补充披露完工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

       如下:

                                                                                            单位:万元
                                     预算成本      合同成本       完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依据
                                         ①            ②         ③=②/①
         绿洲康城 W24 地块基建工
 1                                   10,818.75            13.68       0.13%
         程施工
 2       海豚湾酒店公寓装修           9,258.68       1,618.23        17.48%
         欢乐大世界一期场馆区工
 3                                    7,852.74         368.26         4.69%
         程施工
         欢乐大世界一期入口区工
 4                                    6,929.68            12.73       0.1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
         程施工
         翡翠湾 02 地块 1-8#小高层                                               合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上
 5                                    6,202.12       5,037.44        81.22%
         装修
                                                                                 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
         康城绿洲 E14 北地块工程施
 6                                     4,112.31        248.05         6.03%
         工                                                                      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
 7       翡翠湾 02 地块工程施工       3,798.49         757.18        19.93%
                                                                                 本,完工百分比选用累计实际发
         翡翠湾 01 地块酒店公寓装
 8                                    3,257.08       2,799.08        85.94%
         修                                                                      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9       铂尔曼酒店工程施工           2,234.10         220.87         9.89%
                                                                                 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合同完
         绿洲康城 W24 地块室外配
10                                    1,963.55         290.49        14.79% 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
         套工程施工
11       翡翠湾 01 地块工程施工       1,935.76         798.19        41.23% 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欢乐大世界主题商业街工
12                                    1,871.38                -              -
         程施工
13       海豚湾主题酒店工程施工       1,593.58       1,219.50        76.53%
         金帝豪苑 W21 地块别墅零
14                                    1,326.46       1,026.46        77.38%
         星项目
         欢乐大世界一期暂养馆工
15                                        506.29       390.61        77.15%
         程施工


                                                      4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评价和测试核算合同成本、合同收入及完工进度计算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相关文件验证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并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

      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3、评价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合同总成本时所采用的判断和估计,根据已发生成本和预

      计合同总成本重新计算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

           4、获取并审阅企业工程进度确认单。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以及完工进度的确定方式、计
      算依据审慎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关于第 5 点: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合计 18 个,总金额 8.27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前 10 名项目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累计确认合同

      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累计工程结算金额、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累计收款金

      额、应收账款金额、期后收款情况等。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前 10 名项目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确认                           已完工
序                      合同总金               完工进度   累计工程                 累计收     应收账   期后收
        项目名称                   合同收入                           未结算
号                      额(含税)             (注)     结算金额                 款金额     款金额     款
                                     金额                               金额
     翡翠湾 02 地块
1                        7,585.86   5,981.87     81.22%    3,698.11   2,391.48     3,167.10   531.01    531.01
     1-8#小高层装修
     翡翠湾 01 地块酒
2                        3,856.88   3,217.99     85.94%    2,130.93   1,149.13     2,111.01    19.92     19.92
       店公寓装修
       海豚湾酒店
3                       12,420.00   1,973.42     17.48%    1,210.95    872.55      1,036.89   174.06    166.00
         公寓装修
     海豚湾主题酒店
4                        1,942.00   1,351.03     76.53%    1,486.13            -    950.50    535.63    535.63
         工程施工
     金帝豪苑 W21 地
5                        1,690.00   1,188.89     77.38%     910.91     360.79       910.91         -         -
     块别墅零星工程


                                                    5
                                     累计确认                         已完工
序                        合同总金              完工进度   累计工程                累计收    应收账   期后收
        项目名称                     合同收入                         未结算
号                        额(含税)            (注)     结算金额                款金额    款金额     款
                                       金额                             金额
     翡翠湾 01 地块工
6                          2,388.00    895.15     41.23%     984.67            -    984.67        -         -
         程施工
     翡翠湾 02 地块工
7                          4,697.00    851.17     19.93%     936.29         -       942.84        -         -
         程施工
     欢乐大世界一期
8                            618.00    433.45     77.15%     476.80            -    126.24   350.56    350.56
     暂养馆工程施工
     欢乐大世界一期
9                          9,658.00    411.74      4.69%     452.92            -    409.39    43.53     43.53
     场馆区工程施工
     临时办公室及宿
10                           460.51    365.96     87.41%     239.47    148.26        30.00   209.47    209.47
         舍区装修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评价和测试核算合同成本、合同收入及完工进度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建造合同,复核合同的关键条款,同时获取合同的结算资料,验证预计合同

      总收入的准确性;

           3、检查相关文件验证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并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

      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评价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合同总成本时所采用的判断和估计,根据已发生成本和预

      计合同总成本重新计算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

           5、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工程项目的合同总额、形象进度、累计工程结算及累计收款

      等;

           6、抽取部分重大的工程项目,对关联客户和监理单位进行访谈,评价其交易真实性,

      以及施工和结算状态是否已经公允反映;




                                                     6
    7、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账和银行流水单,检查工程项目期后收款情况,评价工程

项目交易的真实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与工程建造相关的业务已经进行了正确的账务处理,

并在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公司实现收入前 10 名项目相关情况披露正确。

    四、关于第 6 点:年报披露,公司承接了部分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同时存在应

付工程分包款 7238.25 万元,涉及对外分包。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业务的承包方

式,分别披露总包业务收入金额、分包业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收入金额或

者其他业务模式收入金额,对不同业务方式的收入确认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其合规性; 2)

报告期内应付工程分包款发生额;(3)前 5 大期末应付分包款对象、金额及其与公司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4)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的组织作用,公司独立完成的业务环

节,对外分包业务的环节,公司和分包商、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分担,是否存在业务转包

的情况;(5)业务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依据。

    【回复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和装修装饰总承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 17,671.36 万元,

无分包业务收入。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详见本回复第一点之“结合业务流程补充披露具体

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相关说明。

    2、报告期内应付工程分包款发生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应付工程分包款         -           12,799.23    5,560.98       7,238.25


    3、报告期末,前 5 大应付分包款对象、金额及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7
           应付工程分包款对象          分包成本发生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融翼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3,743.69                 否

上海政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26.79                 否

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                     1,430.42                 否

四川省谨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25.91                   否

上海高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30.00                   否


    4、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的组织作用:(1)公司在承接好工程业务后,由公司

组织落实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颁布公司图刊

及各管理制度;(2)现场项目组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现场各管理部门根据图纸和实际情

况编制切合工程的施工设计和采购计划,并负责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文明

及进度,协调各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和设施设备的联合使用;(3)各分包单位严格按照

公司及现场项目组的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接受各方监管,配合现场项目组对所涉工程的

检查和验收;公司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和奖罚。

    公司独立完成的环节和对外分包业务的环节:①对于个别专业性强、不在公司资质

范围内的要求有特殊资质的特种设施的基建和特种设备安装,公司成本部通过图纸要求

和建设方需求测算项目成本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专业分包公司,经建设方同意后,对该

等业务进行专业分包;报告期内,公司专业分包成本为 2,031 万元,占工程施工成本比例

为 13.3%,占比不高;②除以上专业分包环节外,其他业务环节由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

定劳务施工队伍,将劳务分包给该等单位,但由公司独立计划、采购、组织和监督施工,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分包成本 10,563.81 万元,占占工程施工成本比例为 69.6%。

    公司与分包商、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如下:

    交易方                      权利                         义务




                                       8
    交易方                        权利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
                   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组织各分包商(供   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及时组织
                   应商)实施;审查分包商报送的工程施   对工程量、工程产值进行审核、签证;
   上市公司
                   工方案,对分包商工程质量、进度及安   按合同约定办理价款支付手续,拨付和
                          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等          结算工程价款;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
                                                        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等
                                                        对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
                                                        包方负责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
                                                        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
                                                        总进度的要求,按时提交施工计划;服
                   向公司及时提报产值确认资料,办理工   从公司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
分包商(供应商)
                         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等         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按期向公司报送
                                                        施工计划、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
                                                        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其他资料;
                                                        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
                                                         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等


    公司和分包商、供应商的权利义务明确、清晰,不存在业务转包的情况。

    5、根据行业惯例:(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可以直接从甲方(业主或房地产商)

处承包业务,将部分需要专业资质的工程分包给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工程分包方,即专业

分包;(2)建筑和装饰装修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根据行业普遍做法,公司一般

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工公司调配劳务人员进

行现场施工作业。

    因此,公司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获取并核查分析公司采购明细账,并对主要供应商的发生额和余额进行函证;




                                            9
    2、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手段对企业主要供应商的关联方进行筛选和排查;

    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企业相关专业资质情况;

    4、对公司业务部分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模式;

    5、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和招股说明书,分析其业务模式,并与公司业务模式对

比;

    6、对监理单位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分包业务的合规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①公司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②前五大分包

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③公司和分包商、供应商的权利义务清晰,不存在转包的情

况;④公司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关于第 7 点:年报披露,公司装修业务劳务成本 7587.99 万元,工程业务劳务

成本 2037.25 万元,是公司成本构成中的主要项目。目前公司员工 67 人。请公司结合业

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如有,请详细说明;

(2)公司劳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及核算方法。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公司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因建筑施工和装饰装修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

根据行业普遍做法,公司一般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

劳务分工公司组织劳务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公司承接工程后的现场由劳务分包公司

调配劳务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

    2、公司劳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及核算方法如下:

    (1)劳务成本的具体构成

    劳务成本由固定劳务报酬、按工时计价的劳务报酬和按工程量计价的劳务报酬构成。

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为:每月固定日期(一般会在月末)由工程部上报当月工程量或工

时,根据现场完成情况支付当月应计劳务报酬的一定百分比;劳务完成后支付到结算总


                                         10
价的 95%,余 5%质保金分两年支付。

    (2)劳务成本核算方法

    每月末,公司财务部根据当月工程部上报的当月工程量或工时计算的应计劳务成本,

计提当月的劳务成本和应付劳务费(应付账款);当月实际支付给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

冲减应付账款。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评价和测试核算劳务成本及产值计算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劳务分包合同,复核合同的关键条款;获取劳务的结算资料,复核和重新计

算当期的劳务成本;

    3、检查相关文件验证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并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相关劳务成本是

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工程项目的本年度采购额、期末余额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劳务成本是公司实际发生的劳务分

包成本,劳务成本会计核算正确。

    六、关于第 8 点:关于公司采购,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 5 大供应商的名称、采

购金额以及采购的主要产品内容(如部分供应商系关联方应当合并计算),以及是否与上

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公司是否存在关联采购,以及采购总额中关

联采购的占比。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以及采购的主要产品内容(如部分供应商系关联

方应当合并计算)列示如下:




                                      11
                                                                   单位:万元
                                                               是否为关联方或其他
        供应商名称             主要产品内容     采购金额
                                                                     利益安排
浙江融翼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       劳务分包        3,743.69              否
            司
 上海政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3,226.79              否

  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1,430.42              否

                                 建筑材料采
 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94.81              否
                               购、专业分包

四川省谨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925.91               否


    2、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获取并核查分析公司采购明细账,并对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和应付账款余额进

行函证;

    2、核查了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

    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询问供应商交易情况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

    经核查,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以及采购的主要产品内容(如部分供

应商系关联方应当合并计算)披露正确,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

    七、关于第 9 点:年报披露,公司一般通过商业谈判或是参与工程招投标与客户签

订业务合同。但公司 2018 年度销售费用为 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拓展情况,

说明本期未发生销售费用的原因;(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代公司承担费用的情

况;(3)相关费用的计提和处理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
     【回复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进行业务拓展,即不需执行招投标流程

的项目, 由公司直接与客商进行商务接触,直接就发包项目的合同条件和价格进行谈判,

直至签订合同,该模式也称为“议标”模式。关联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简称“上海振

龙”)、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龙杰”)和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简称“欢乐大世界”)的相关开发业务均需要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土建、装饰装修工

程承包商、建筑设计咨询提供商进行合作;上述关联公司与上市公司属同一控制方控股,

对上市公司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度等相对熟悉和信赖。基于此,公司与上述公司进行

商务洽谈后取得合作机会。所以,报告期内,公司暂无需花费支出开辟业务渠道,未发

生销售费用;

    2、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代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费用的计提和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核查过程及意见】

    1、获取并审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费用明细账;

    2、获取并审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要银行账户流水单、货币资金明细账;

    3、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4、获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就是否存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代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的

声明文件;

    5、检查上市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对上市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我们认为:不存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代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上市公司相

关费用的计提和处理符合准则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销售费用是合理的。

    八、关于第 10 点:年报披露,公司租赁关联方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办

公室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0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租赁面积,上


                                       13
述租赁物业是否为公司全部办公场所,相关机构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

年度租金确认是否合理,是否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助;(3)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审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无偿租赁关联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振

龙”)所有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 号的会所的部分面积作为办公场所,租赁面

积为 198 平方米。因开展经营业务的业务人员主要在项目驻地办公,上述租赁物业仅供

后勤、行政人员作为办公场所之用,故所租赁的物业并非公司全部办公场所。公司虽租

赁该物业作为办公场所,但相关机构独立办公,不与关联单位的机构发生重叠或混同;

    2、因上市公司后勤、行政机构人员不多,所需办公空间不大;该会所除上海振龙满

足自用需求外,有空间富余,故划分部分富余空间(198 平米,占会所全部使用面积的

4%)供上市公司使用,属于关联单位对上市公司提供的微小便利;

    3、报告期内,为避免低估费用,高估净利润,公司按同地段相同办公条件下办公物

业的租赁价格,计算无偿使用的面积(198 平米)对应的大约租赁费用共计 166,560.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166,560.00 元,即视同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权

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核查过程及意见】

    1、实地观察公司占用关联单位会所的情况,并就使用面积进行测算;

    2、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使用该会所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

依据;

    3、就公开渠道查询同地段相同办公条件下办公物业的租赁价格,测算同等条件下,

上市公司非无偿租赁情况下需要支付的租赁费用,与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

    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就无偿使用关联单位的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14
       之用的相关说明和披露符合实际情况;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会计处

       理,公允反映了该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

             九、关于第 12 点:年报披露,公司期末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2057.87 万元,系前期对

       投资者可能承担的赔偿和诉讼费用进行估计并预提。同时关注到,本期计提的投资者赔

       偿金及诉讼费转回利得 1039.05 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

       述其他流动负债的计提和转回的依据,相关计提与转回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各期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审慎性的要求;(2)目前投资者诉讼的情况,

       包括应诉总金额,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涉及的金额,以及公司承担赔偿部分的金额等。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该等诉讼在 2017 年和 2018 年的情况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                       诉讼进展描述                           相关判断                   会计处理


                  截至 2017 年末,未决的诉讼共计 359 宗(按一   于报告期末,根据诉讼材料
                  名原告为一宗计),共计诉求公司赔偿投资损      并参考一审的审理过程和
                  失 19,133.06 万元。
                                                                判决结果,预计该等 359 宗   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其中:                                        诉讼很可能最终结果为:按    7,694.22 万元(按流
2017 年度报告期
                  ①已收到上海中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定公司败      诉求投资差额损失的 40%      动性列报为“其他流
                  诉的案件共计 273 宗。根据判决书,公司被判
                                                                并相关佣金、利息损失进行    动负债”)
                  令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的 40%以及相关的佣
                  金、利息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      赔偿,据此计算金额并计提
                                                                预计负债
                  ②尚未收到一审判决书的诉讼 86 宗
                                                                于报告期末,根据一审判决    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结果,再次复核和计算很可    2,057.87 万 元 , 与
                  ①228 宗(包含于 2017 年末的 359 宗诉讼之中) 能赔偿的金额(按诉求投资    2017 年度已经计提
                  据一审判决结果处于执行状态,共计诉求公司      差额损失的 40%并相关佣      的 2,058.11 万元预
2018 年度报告期
                  赔偿损失 4,969.96 万元,2017 年度报告期已经   金、利息损失进行赔偿), 计负债的差额 0.24
                  计提 2,058.11 万元预计负债                    预计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      万元,转入营业务
                                                                2,057.87 万元               收入




                                                     15
报告期                      诉讼进展描述                           相关判断                 会计处理
                                                                                       实 际 赔 偿 金 额
             ②其余诉讼 131 宗(包含于 2017 年末的 359 宗                              4,597.30 万元,该金
             诉讼之中)已被法院驳回、经法院调解后结案                                  额与上期该等诉讼
             或庭外和解后由法院裁定撤诉。该等诉讼,2017     报告期末诉讼已经了结,预
                                                                                       计提的赔偿金额
             年度报告期已经计提赔偿额 5,636.11 万元;2018   计负债应为 0
                                                                                       5,636.11 万 元 的 差
             年度经过调解后实际赔偿额 4,597.30 万元。                                  额 1,038.81 万元计
                                                                                       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报告期内针对该等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按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

  计提和转回是以各报告期末诉讼进展情况做出的合理的会计估计为基础的,相关计提与

  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期会计处理具有一致性,符合审慎性的要求。

         2、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止,未决的 228 宗诉讼无任何进展,

  如上表所示,该等诉讼共计诉求公司赔偿损失 4,969.96 万元,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

  未来很可能需要赔偿的金额为 2,057.87 万元。

         【核查过程及意见】

         1、查阅上述诉讼的案件清单、民事起诉状、公司的抗辩文书、诉讼各方的相关举证、

  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和解协议、调解笔录、支付赔偿款的银行单据,以及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的信息披露情况;

         2、根据相关法律文书,结合赔偿款的支付情况,分析、复核账务处理是否恰当;对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及公司预计的赔偿金额进行测算和复核;

         3、与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获取并复核其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中描述了

  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诉讼的可能结果作出了专业判断;

         4、查询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评价其专业判断能力及独立性;

         5、与管理层进行讨论,评估管理层根据律师专业意见作出的负债的计提是否恰当。

         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①上市公司于报告期末针对该等诉讼计提的预计负


                                                 16
债(按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计提和转回是以各报告期末诉讼进展情况做出的

合理的会计估计为基础的,相关计提与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期会计处理具

有一致性,符合审慎性的要求;②公司披露的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的相关诉讼进展符

合实际情况。

    十、关于第 13 点:年报披露,公司前期计提应收股利减值准备 159.40 万元,2018

年 4 月收到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股利 531.35 万元。请公司说明前期计提

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表意见。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2015 年度,联营企业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崇左稀土”)宣告

分派现金股利,公司应分得现金股利 5,313,522.29 元。

    2016 年度,因稀土价格持续下跌,且资源税税负提高,崇左稀土经营欠佳,公司对

其持有的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同时,因资金紧张,崇左稀土在该年度仍

未实际发放股利。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参考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对

该笔应收股利按 1 至 2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531,352.23 元。

    2017 年度,因稀土价格回升和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崇左稀土经营状况改善,资金压

力略有缓解,公司作为股东,也就该笔股利对其进行催收,但截至 2017 年末,崇左稀土

仍未发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参考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对该笔应收股利按 2 至 3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594,056.69 元。

    2018 年度,因国家对稀土开采配额收紧,崇左稀土仅进行少量稀土开采和贸易,资

金周转需求降低,有资金冗余,遂对股东发放股利。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全额收到股利

5,313,522.29 元,此前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7
    1、对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崇左稀土”)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阅,评价其财务能力;

    2、查阅崇左稀土相关财务资料、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检查该笔应收股利的真

实性;

    3、与崇左稀土主审会计师进行书面沟通,评价崇左稀土经审计财务信息的公允性;

    4、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评价管理层对该笔应收股利的可收回性的认定,论

证其减值准备计提是否恰当;

    5、检查收到该笔股利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流水单记录。

    核查结论:经核查,上市公司针对该笔应收股利计提减值及转回的会计处理合理。

    十一、关于第 14 点:年报披露,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4,343.55 万元。请公司补充

披露期末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4,343.55 万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获取并查阅了企业信用报告,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存款质押以进行融资或担保的情况;

    2、实施函证程序,针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存款的存放状态进行了询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4,343.55 万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十二、关于第 15 点:年报披露,公司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对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上述 2 家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东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数据;(2)上市公司是否向上述

2 家公司派驻董事,结合上述公司的股权分布、公司章程、董事会构成等,说明公司将



                                       18
上述投资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3)请结合前述公司经营情况说

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具体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上述 2 家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东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振龙”)

     成立时间          2001年8月9日

     注册资本          67,18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 1388 号二楼
     目前开展的业务    商品房开发和销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60.07%
     股东构成
                       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70%
                       资产总额                              977,009.38
      报告期主要财务   净资产                                144,786.34
           数据        营业总收入                                56,768.41
         (万元)      营业利润                                  13,909.21
                       净利润                                    5,005.03

    (2)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夏宫”)

     成立时间          1999年7月7日

     注册资本          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 1388 号三楼
     目前开展的业务    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80.00%
     股东构成          厦门象屿保税区大洋国际贸易有
                                                                  0.53%
                       限公司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47%



                                         19
                         资产总额                              2,595.78
      报告期主要财务     净资产                                2,331.95
             数据        营业总收入                                -
           (万元)      营业利润                               -55.13
                         净利润                                 -140.07

    注:上述上海振龙、上海夏宫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上市公司并未向上海振龙和上海夏宫派驻董事,另外,结合上市公司在上述 2 家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比例、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对上述 2 家公司不具有

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上述 2 家

公司的权益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3、对上海振龙和上海夏宫的权益投资的减值情况

    (1)上海振龙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上海振龙

存量土地 13,670 平方米,正在开发商品房面积 127,000 平方米。按照上海振龙目前商品

房销售均价(约 6 万/平米)预测,未来盈利状况良好;报告期末,上市公司享有的上海

振龙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高于上市公司持有的对上海振龙的权益投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综上,上市公司对上海振龙权益投资没有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

值准备。

    (2)上海夏宫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除少量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之外,无其他

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报告期末,上市公司以享有的上海夏宫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考

虑处置费用和其他估值因素,审慎估计上市公司对其权益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对该项投

资计提减值准备 4,939,809.95 元。

    【核查过程及意见】

    核查过程:

    1、查询上海振龙和上海夏宫的工商信息和公司章程,了解其股东会和董事会构成,

评价上市公司对上述公司的影响能力;



                                      20
   2、获取上述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3、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4、访谈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权益投资的核算情况;

   5、评价上市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权益投资减值迹象的判断,复核上市公司对该两项

权益投资可收回金额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估计。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海振龙和上海夏宫的权益投资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

算,期末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