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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对外担保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18-10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控
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拟为其控股股东
复宏汉霖(同为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
称“贷款方”)申请的期限为三年、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贷款
(以下简称“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 万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以
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
简称“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 2018 年 8 月 29 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 1,307,401 万元,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 51.62%;其中:
本集团实际为复宏汉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约 35,200 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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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8 月 29 日,复宏汉霖与贷款方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贷款合同》”),复宏汉霖向贷款方申请了期限为三年、本金总额为等值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贷款;同日,汉霖制药与贷款方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下合称“担保合同”),由汉霖制药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包括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 万元(其
中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 2018 年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
的议案,其中: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
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2,250,000 万元;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
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
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宏汉霖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成立于 2010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为傅洁民先生;
复宏汉霖的经营范围包括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
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复宏汉霖主要致力于应用前沿技
术进行单克隆抗体生物类似药、生物改良药以及创新型单抗的研发及产业化,正在
开发的主要产品覆盖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合计持
有复宏汉霖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约 64.51%。
    根据复宏汉霖管理层报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复宏汉霖的总资产为人民
币 131,6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05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38,108 万元;2017 年度,复宏汉霖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957 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5,366 万元(以上均为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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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由汉霖制药分别以自身信用及账面价值约人民币 11,600 万元的机器设备抵
押为复宏汉霖向贷款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
宏汉霖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 32,000 万
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 万元。
    2、担保合同均自相关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即 2018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
担保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合同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单位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担保风
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 2018
年 8 月 29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1,307,401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 51.62%;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宏汉霖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约 35,2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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