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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A股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18-13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A 股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授权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
限制性 A 股股票的议案:因(1)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李春先生、李东久先生、邵
颖先生、石加珏女士、周挺女士、严佳女士、张烨女士、邓杰先生已分别辞去于
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任职,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劳动
合同;(2)激励对象宋大捷先生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出
现了适用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条款的情形,同意由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62,350 股限制性 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人
民币 10.54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711,169 元。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563,060,895 元减少至 2,562,898,54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有)
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宜山路 1289 号 A 座 9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33987870
    传真:021-3398787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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