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19-15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6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人数 124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9,607,103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人数持有股份总数 1,099,937,902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人数持有股份总数 239,669,2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2.2692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2.9177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9.351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 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 人,出席 1 人;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出席了本 次会议;执行董事姚方先生、吴以芳先生,非执行董事徐晓亮先生、王灿先生、沐 海宁女士、梁剑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李玲女士、汤谷 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 人,出席 2 人;曹根兴先生、管一民先生出席 了本次会议,任倩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高级副总 裁陈玉卿先生、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关晓晖女士、高级副总裁梅璟萍女士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 HHH 有限合伙权益及 Healthy Harmony GP 股权并参与 认购 NFC 新增发行股份的议案(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98,855,298 99.9016 206,403 0.0188 876,201 0.0796 H股 222,308,297 92.7563 3,352,059 1.3986 14,008,845 5.8451 普通股合计 1,321,163,595 98.6232 3,558,462 0.2656 14,885,046 1.1112 注:HHH 即 Healthy Harmony Holdings, L.P.、Healthy Harmony GP 即 Healthy Harmony GP, Inc.、NFC 即 New Frontier Corporation。 2、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52,875,846 94.4596 8,835,566 5.4594 131,200 0.0810 H股 107,493,995 50.8768 95,387,906 45.1470 8,401,000 3.9762 普通股合计 260,369,841 69.7808 104,223,472 27.9326 8,532,200 2.286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2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152,875,846 94.4596 8,835,566 5.4594 131,200 0.0810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为对 A 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或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适 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郝明骋、胡子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