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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力特: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担保的公告2018-01-0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 月 8 日,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集团”)书面通知,伊
力特集团拟发行的“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采用股票担保形式,即伊力特集团将以其持有
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
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伊力特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双方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
司部分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质押财产。
    2、伊力特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
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账户名为“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3、伊力特集团及民生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股票的质押担保登记,伊力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000,000 股 A 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伊力特集团开立的质押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伊力特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222,728,867 股,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0.51%。本次办理质押的股数为 30,000,000 股,占公司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担保的公告

有股本总额的 6.80%。本次办理质押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不超过伊力特集团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