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 雷信生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禁止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二、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雷信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