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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8-2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
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
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执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执行。
    新旧准则转换对公司 2019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将产生影响,以 2019 年 1 月 1
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原值进行测算,本次变更会减少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2,943.69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