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7-04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南
湖路厂区、上海办事处房产、北京办事处房产、新华广场房产四项资产,分别以
四项资产的评估价值8,381.00万元、708.10万元、1,107.46万元、91.38万元为
底价,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出售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
产事项已经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审批、
备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
让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转让南湖路厂区、上海办事处房产、北京办事处房产、新华广场房产
四项资产。
2017 年 10 月 31 日,工投集团签发了《关于同意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的批复》(哈工投发【2017】120 号),同意公司将哈
尔滨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在产权交易部门挂牌出让,其中:
哈尔滨南湖路厂区出让价格不低于 8,381.00 万元(详见《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
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46 号);上海办事处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708.10 万元(详见《哈尔滨空调股份
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71 号);北京办事处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1,107.46 万元(详见《哈尔滨空调股
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72 号);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91.38 万元(详见《哈尔滨空调
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
第 073 号)。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挂牌转让南湖路厂区的提案》、《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办事处房产的提案》、《关于
挂牌转让北京办事处房产的提案》、《关于挂牌转让新华广场房产的提案》,同意
转让南湖路厂区、上海办事处房产、北京办事处房产、新华广场房产四项资产,
分别以四项资产的评估价值8,381.00万元、708.10万元、1,107.46万元、91.38
万元为底价,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授权总经理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四项资产的挂牌转让及
签署转让协议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
让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南湖路厂区
公司南湖路厂区,位于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占地面积
73,194.60 平方米,厂区内建设有三个生产厂房和二个收发室,总建筑面积
35,109.98 平方米。
(二)上海办事处房产
公司上海办事处房产 1 处,位于上海市天目西路 547 号逸昇阁 B 座,建筑面
积合计为 131.13 平方米。
(三)北京办事处房产
公司北京办事处房产 2 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 4 号,建筑面积
合计为 220.61 平方米。
(四)新华广场房产
公司新华广场房产 1 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广场 B 栋,建筑面积合计
为 130.54 平方米。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黑龙江华通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南湖路厂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设备类资产及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及土
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46 号);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上海办事处房产、北京办事处房产、新华广场房
产按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
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71 号、第 072 号、第 073
号)。具体如下:
(一)南湖路厂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7,045.92 8,381.00 1,335.11 18.9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 投资性房地产
5 固定资产 6,010.92 4,669.52 -1,341.40 -22.32
6 在建工程
7 无形资产 1,035.00 3,711.48 2,676.48 258.60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35.00 3,711.48 2,676.48 258.60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7,045.92 8,381.03 1,335.11 18.95
(二)上海办事处房产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51.72 708.10 656.38 1,269.10
5 固定资产 51.72 708.10 656.38 1,269.10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51.72 708.10 656.38 1,269.10
11 流动负债
12 非流动负债
13 负债合计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1.72 708.10 656.38 1,269.10
(三)北京办事处房产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175.44 1,107.46 932.02 531.25
5 固定资产 175.44 1,107.46 932.02 531.25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175.44 1,107.46 932.02 531.25
11 流动负债
12 非流动负债
13 负债合计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5.44 1,107.46 932.02 531.25
(四)新华广场房产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25.55 91.38 65.83 257.65
5 固定资产 25.55 91.38 65.83 257.65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25.55 91.38 65.83 257.65
11 流动负债
12 非流动负债
13 负债合计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5.55 91.38 65.83 257.65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盘活闲置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转让南湖路厂
区、上海办事处房产、北京办事处房产、新华广场房产四项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就上述出售资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出售资产事项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盘活闲置资产、补充
流动资金。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7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