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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空调: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8-00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标的:上海办事处房产1处、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1处、哈尔滨峰尚福成
   小区房产5处(整体打包出售,不分拆)
● 交易金额:人民币1,741.59万元,其中:上海办事处房产1处挂牌转让底价
   708.10万元;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1处挂牌转让底价91.38万元;哈尔滨峰尚
   福成小区房产5处(整体打包出售,不分拆)挂牌转让底价942.11万元。
● 交易方式:公开挂牌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将上海
办事处房产 1 处、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 1 处,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二次公开挂
牌,二次挂牌价格为:上海办事处房产 1 处挂牌转让底价 708.10 万元;哈尔滨
新华广场房产 1 处挂牌转让底价 91.38 万元。上述两项资产二次挂牌价格与首次
挂牌价格相同,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将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在哈
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 942.11 万元,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
日。

       一、上海办事处房产、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工投
集团)签发了《关于同意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的
批复》(哈工投发【2017】120 号),同意公司将哈尔滨南湖路厂区等四项资产以
不低于评估价格,在产权交易部门挂牌出让,其中:上海办事处房产出让价格不
低于 708.10 万元;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91.38 万元。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办事处房产的提案》、《关于挂牌转让新华广场房产的提案》,
同意以经工投集团审批、备案的不低于上述两项资产评估价值,在产权交易部门
挂牌出让,其中:上海办事处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708.10 万元;哈尔滨新华广
场房产出让价格不低于 91.38 万元(相关公告详见 2017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一次公开挂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将上海办事处房产、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在哈尔滨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
具的《企业产(股)权转让公告期内无受让方通知书》,公告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到公告截止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相关公告
详见 2017 年 11 月 18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二次公开挂牌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将上海办事处房产 1 处、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 1
处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二次公开挂牌,二次挂牌价格为:上海办事处房产 1
处挂牌转让底价 708.10 万元;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 1 处挂牌转让底价 91.38 万
元。
     上述两项资产二次挂牌价格与首次挂牌价格相同,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公告(公告号:201803002)。


       二、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 540 号,总建筑
面积为 1,829.16 平方米,5 项房屋均为抵账而来,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
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涉及的土地面积无法确定。
     (二)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黑龙江华通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按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字【2017】第 047 号),具体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465.43         942.11          476.68          102.42
5           固定资产                        465.43         942.11          476.68          102.42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465.43         942.11          476.68          102.42
11   流动负债
12   非流动负债
13              负债合计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65.43     942.11    476.68        102.42
     (三)审议情况
     工投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签发了《关于同意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出
售峰尚福成小区房产的批复》(哈工投发【2018】24 号),同意公司将峰尚福成
小区院内总建筑面积为 1,829.16 平方米的房产 5 处出售,出售总价格不得低于
942.11 万元,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将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整体打包出售,不分拆)以经工投集团审批、备案的不低于峰尚福成小区房
产 5 处的评估价值 942.11 万元的价格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四)挂牌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将哈尔滨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在哈尔滨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 942.11 万元,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具体内容
详见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公告(公告号:201803002)。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转让峰尚福成小区房产 5 处事项若按挂牌转让底价实施完成后,预计转
让当期将实现约 464.35 万元营业外收入。


    三、风险提示
    挂牌转让上海办事处房产 1 处、哈尔滨新华广场房产 1 处、哈尔滨峰尚福成
小区房产 5 处(整体打包出售,不分拆),在挂牌公告期间内能否征集到符合条
件的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