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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批量采购设备的独立意见2018-06-1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批量采购设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批量采购设备的议
案》,通过详细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2、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设备采购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设备经
营管理能力,与关联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违规交易行为。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洪生、李滨、曹磊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