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7-12-3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
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下,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安彩能源本次使
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李煦燕    海福安    王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