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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8-04-2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
定。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流动资金,用于经营相关资金
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9,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原因,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富
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推荐张仁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
    本次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
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我们同意将此次提名的董
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
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在为本公司提供 2017 年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
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
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煦燕
                                     海福安
                                     王 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