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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8—04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利率为 5.22%,委托贷款期限 3 个月,额度内
可循环使用。
    2018 年 3 月,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2018 年内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15%,额度内可
循环使用。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0
元;河南投资集团关联方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
业务由公司托管经营,公司与安彩太阳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申请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利率为
5.22%,委托贷款期限 3 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 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 3 月,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申请 2018 年内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委
                                    1
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15%,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河
南投资集团关联方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业务
由公司托管经营,公司与安彩太阳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
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
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河南投资集团总资产 1,536.1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56.48 亿元,2018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为 126.73 亿元,归属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委托贷款利率为 5.22%,委托贷款
期限 3 个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优化业务布局等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
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运
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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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煦燕、海福安、王霆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
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了董事会,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
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
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委托贷款行为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从 2018 年年初至目前不存在与河南投资
集团的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需要特别说
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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