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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3-2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19】第 0335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 : 北 京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110 号 中 糖 大 厦 11 层
电 话 :( 86-10) 68360123
传 真 :( 86-10) 68360123-3000
邮 编 : 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19】第 0335 号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南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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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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