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4-08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
议室,召开时间:201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虞迪锋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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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3215003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529134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同意票数 反对票 弃权票 是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股) 数(股) 数(股) 通过
(%) (%)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1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4532077354 100 56600 0.00 16080 0.00 通过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
2 4532077354 100 56600 0.00 16080 0.00 通过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的议案》
3 《关于提名王晓梅女士为 4532077354 100 56600 0.00 16080 0.0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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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7 人,全部为网络投票,
代表股份 52913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其中赞成票代表
股份数为 52840731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
反对票 566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弃权
票 1608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和章佳平律师对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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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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