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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0-30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4-10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17 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13 日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
下:

    一、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

    三、 会议议题

    1、《关于调整 2014 年度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 1 页 共 7 页
    2、《关于调整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经济担保额度的

议案》

    四、 会议对象

    1、截止 201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

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

帐户卡。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及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

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

3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证券事务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5、联系电话:0571-85171837 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6、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第 2 页 共 7 页
邮编:310007

    7、联系人:高莉 姚楚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第 3 页 共 7 页
附件 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新湖中宝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表决内容:(请在相应框内打√确认)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调整 2014 年度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经济
2
        担保额度的议案

意见(如有需要可加页):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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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208                 中宝投票               2           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号            本次股东大会      738208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的所有 2 项提

               案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调整 2014 年度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
               关于调整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经济担保
2                                                                          2.00
               额度的议案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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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新湖中宝”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

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99.00 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

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1.00 元          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

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1.00 元          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

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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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8208       买入                 1.00 元   3股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如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

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

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

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

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

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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