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2015-08-2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5-09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3,80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6.78%,下称"新
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宝石支行的 29,000,000 股解除质押,并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
除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000,000 股质押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2,942,889,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