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6-02-03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3,80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1.84%,下称"新湖
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3,430,000 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质押登记解
除日止,并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2,796,459,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3%。
新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
源包括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