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7-08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
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9,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质押登
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9 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9 日
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
3.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1,450,508,414 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2.05%,占本
公司总股本 16.87%。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新湖集团的融资周转。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
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
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