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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董事黄芳授权委托董事叶正猛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金雪

军、汤云霞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2018 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之合并及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合并               母公司

可分配利润                    16,244,318,145.03      4,170,901,989.86

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          14,789,780,669.53       3,883,032,430.43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期初数     -561,501,606.93         -39,555,088.79

     分配 2017 年度利润         -490,162,587.18       -490,162,587.18

     2018 年度净利润           2,506,201,669.61        817,587,235.40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系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4,170,901,989.8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母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 817,587,235.40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758,723.54 元 后 ,    2018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089,143,266.32 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9 元(含税)。

    按 2018 年末公司总股份数 8,599,343,536 股计算,2018 年度现

金分红的金额为 507,361,268.62 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

                               2/7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且分红比例达到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20.24%。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 2,964,262,008.55 元(其中 2016

年度因回购股票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1,966,738,152.75 元、2017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490,162,587.18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合

并可分配利润的 76.2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系基于以下考虑:1、公司近三年累计

现金分红比例已较高;2、公司地产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所需流动

资金较大;3、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开始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拟回购资

金总额为 6-12 亿元。综上,公司拟定上述预案。

    独立董事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

作备忘录 第七号 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

年 1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具有

合理性,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8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 2019-027 号公告。

    八、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

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

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4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详见公司临 2019-028 号公告。

    九、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4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详见公司临 2019-029 号公告。

    十、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

机构 2018 年度报酬及聘请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280 万元;另拟支付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

                               4/7
计报酬为 36 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酬 5 万元(以

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19 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19 年度

报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
方案,初步拟订了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
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薪酬、津贴(含税)
      林俊波   董事长                          0
      叶正猛   副董事长                        0
      黄芳     董事                            0
                                 5/7
      王晓梅   独立董事(1-6 月)               6.00
      金雪军   独立董事(1-6 月)               6.00
      王泽霞   独立董事(1-6 月)               6.00
      陈淑翠   独立董事(7-12 月)               0
      薛安克   独立董事(7-12 月)              6.00
      蔡家楣   独立董事(7-12 月)              6.00
      徐晓东   独立董事(7-12 月)              6.00
      徐永光   监事会主席(1-6 月)             6.00
      金雪军   监事会主席(7-12 月)            6.00
      汤云霞   监事                           40.00
      黄立程   监事                          100.00
      赵伟卿   总裁                          100.00
      潘孝娜   副总裁、财务总监              100.00
      虞迪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0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的
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 2019-030 号公告。

   十六、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4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 2019-031 号公告。

    十七、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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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临 2019-032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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