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司债券付息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9-042
债券代码:136380 债券简称:16 新湖 0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发行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支付 2018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新湖中宝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6新湖01
3、债券代码:136380
4、发行总额:人民币3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
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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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20%,自2019年5月20日起上调本期债
券后2年票面利率至7.1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5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每年的5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16 新湖 01”的票面利率为 5.20%。每手“16 新湖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2.0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2、付息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新湖 01”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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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
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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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公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联系电话:(0571)85171837
传 真:(0571)87395052
联系人:高莉 姚楚楚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10 层
联系电话:(010)59312900
传 真:(010)59312908
项目联系人:魏瑨
3、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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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17 楼
联系电话:(021)68913180
传 真:(021)50801139
项目联系人:郑丽明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安弘扬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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