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
知,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
事 7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融
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62 号。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对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63 号。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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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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