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西藏药业 60021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岚 温莉莉 电话 0891-6835809/028-86653915 0891-6835809/028-86653915 办公地址 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 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 电子信箱 zqb@xzyy.cn zqb@xzyy.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584,986,001.17 2,532,051,965.37 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60,473,916.11 2,252,475,737.59 0.36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8,722,362.74 119,051,885.98 209.72 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618,845,031.98 452,845,288.94 3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7,347,582.66 129,683,760.71 21.3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7,066,762.75 102,921,308.71 52.61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90 6.16 增加0.74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9 0.72 23.6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9 0.72 23.61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32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量 (%) 数量 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 31.83 57,166,699 27,412,280 无 0 司 有法人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 17.53 31,480,000 0 质押 25,000,000 司 有法人 葛卫东 境内自然 4.35 7,811,933 2,911,888 无 0 人 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 境内非国 3.15 5,650,000 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3.07 5,506,207 0 无 0 有法人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 境内非国 1.94 3,483,208 0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1.80 3,226,700 0 无 0 司-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1.40 2,520,746 0 无 0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1.34 2,405,192 0 无 0 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源江创业投资合伙企 未知 1.26 2,268,000 0 质押 1,900,000 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 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战略目标和 2019 年年度经营计划为指引,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带领 下,积极应对一系列风险,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内控规范建设、促销售控成本,实现了销售和利润 的持续增长。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884.5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599.97 万元,同比增长 36.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5,734.7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766.38 万元,同比增长 2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706.68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增加 5,414.55 万元,同比增长 52.61%。 上半年公司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1、继续规范内控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大力推进内控规范建设、重大进程管理、绩效管 理,促使管理工作持续提升。 2、2016 年,公司斥资 1.9 亿美元收购了阿斯利康依姆多相关资产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相关 资产转换和过户工作。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本次交接涉及中国市场和海外约 40 个国家和地区, 已完成交接的市场涉及中国和海外 31 个国家和地区;已交接的市场由本公司负责销售,中国市场由 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负责推广,未完成交接的海外市场暂由阿斯利康代管,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依 姆多本次资产交接共涉及 93 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 79 个;本次资产交接相关 MA 转换涉及 44 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 MA 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 26 个。生产转换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实验, 其中在中国市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就依姆多技术转让事项提出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按 要求补充资料。(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每月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3、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好的收益。 4、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业绩如下:新活素本期销量约 90 万支,销售收入 43128.56 万元, 同比增长 65.63%;诺迪康本期销售收入 2615.14 万元,同比增长 37.72% ;依姆多本期销售收入 11492.86 万元,同比下降 11.10%;其余产品本期销售收入 4327.9 万元,同比增长 4.51%。 公司结合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成立非处方药(OTC)部,分线经营,为处方市场发展的阻力另辟 蹊径,为医药公司发展组成双轮驱动,1-6 月销售工作主要集中在处方药渠道和非处方药(OTC)渠 道两方面: (1)潜力深挖:筛选百强医院,专款专人专事; (2)规范管理:针对内部团队,强化管理流程及规范和日常要求,并制定进程管理及办法; (3)客户服务:在加大对代理商管理的过程中,逐步以带动及服务形式推动学术开展; (4)营销分析:系统分析空白市场,进行阶段开发,并辅助以考核; (5)成立 OTC 部,重置组织架构,并组织人员招聘;针对 OTC 品种进行打造,利益架构塑造, 包装更新;OTC 市场进行系统招标,透明有序的市场开发;制定 OTC 产品政策,以公司利益和市场 推动为核心。 5、研发方面 (1)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 受体拮抗剂滴眼液项目:目前,公司启动补充的 IIa 期临床试验并 完成首例入组,根据新的注册审评要求和技术发展情况,开展新方法学研究、工艺优化研究、质量 相关研究等。 (2)藏中药材人工栽培研究:公司在西藏建立了药材种植基地开展藏中药材人工种植技术研究, 目前初步掌握了红景天大田种植技术,同时还建立了其他特色药材人工种植小规模试验示范基地。 6、生产管理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监测。在本报告期内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1)启动并实施《西藏药业三年药政工作规划(2019-2021)》; (2)组织生产系统 2019 年重大固定资产(设备)招投标工作; (3)做好战略、重要及大宗物料的市场价格跟踪、公招采购、安全储备、渠道拓展等工作,尽 力消化成本上涨压力; (4)“西藏药业药物警戒体系”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运行。报告期内,通过了四川省药品不 良反应中心、西藏自治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的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 (5)根据销售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了 2019 年上半年生产任务,确保无安全生 产事故发生,环保监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生产线建设 (1)由于新活素销量大幅提升,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已启动新活素生产线改扩建工作。截 止本报告期末,新建原液生产线主体厂房已经完成,所有设备已安装到位进行调试。 (2)为支援西藏地区经济发展和满足我公司拉萨生产基地 GMP 认证的需要,公司在拉萨经济技 术开发区进行新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综合科研楼和涂膜剂车间已进入二层楼面及三层 梁柱施工,综合库房和动力中心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所有建设单元正按计划、安全施工要求和技术 标准开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 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涉及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执行上 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 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起按照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 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