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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8-04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到期日,深圳市大生农业集
团有限公司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大生农业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现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大生农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截止本公告日,大生农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8,403,1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结合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筹划期因素
的影响,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8 日、4 月 10 日、5 月 10 日、6 月 9 日、7 月 10 日、8
月 10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 详 见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2018-023、2018-027、2018-035、
2018-041)。
    在增持计划期间,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筹划期的影响,以及大生农业集团陆续出现债务问题,所持有的公司
68,403,198 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经营状况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截至
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到期日,大生农业集团未实施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大生农业集
团对未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