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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9-02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收到
公司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集团”)及东方邦信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本”)共同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书》((2018)粤 03 执 1396 号之一)。根据上述裁定书内容,大生集团持有的公
司 65,667,070 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变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2)。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东方资本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保留价通知书》((2018)粤 03 执 1396 号)。根据通知书内容,由于无限售
流通股在证券交易所有明确的价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
参考市价,确定拍卖保留价(即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
以股数确定。如对深圳中院确定的拍卖保留价有异议的,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
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中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深圳中院将以上述价格作为
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司法网络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申请人对上述拍卖保留价均未
提出异议。
    二、风险提示
    如果相关股份最终被司法拍卖、变卖,公司实际控制权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关于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具体时间公司尚未接到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

                                       1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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