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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客车: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7-05  

						公司代码:600213                                                公司简称:亚星客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1.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98
说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存在合并抵销情况。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资管理、融资与担保管理、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税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业务外包、资金活动。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无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信息。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2.5%,<税    <税前利润 2.5%
                                           前利润的 5%
缺陷可能导致的      ≥公司总资产的 0.25%   ≥公司总资产的 0.125%, <公司总资产的 0.125
直接损失                                   <公司总资产的 0.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
     重大缺陷     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
                  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重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
                  表等相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存在一般性缺陷;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存在运行缺陷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较大缺陷
     重要缺陷     在合理的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
                  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较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
                  表等相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可能导致的    ≥税前利润的 5%,≥公司   ≥税前利润的 2.5%,<税   <税前利润的 2.5%;<公
直接损失          资产总额的 0.25%         前利润的 5%;≥ 公司资   司资产总额的 0.125%
                                           产总额的 0.125%,<公司
                                           资产总额的 0.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重大缺失;
     重大缺陷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巨额处罚;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1、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产生较大缺失;
     重要缺陷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处罚;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过自我评价,公司在采购业务、业务外包等方面存在一般缺陷 7 项,但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自评小组已向董事会及经理层进行了汇报,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
人进行整改落实,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经整改,公司所发现的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
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

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17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

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金长山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