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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客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9-02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政部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
工具系列准则。
    2019年4月29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1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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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
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持有20%以下的权益类投资,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
现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参照财会〔2018〕
15号文,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按成本计量,变动不影响权益,不影响损
益。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
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原准则要求通过对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计提
坏账准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根据账龄确
认不同的减值计提比例,随着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动,预期信用损失每期均随之
波动变化。采用新的减值模型后,公司的信用损失准备较原准则不会发生变化,参照
财会〔2018〕15号文,公司当期信用损失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
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
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
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当按照新准
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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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
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及规定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七、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三)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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