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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与控股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8-00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加快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债务重组后三家控股子公司还需履行其他的清算工作程
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
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1
    一、债务重组概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建材公司”)、长
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因市

场经营变化,目前已不能如期开展业务,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
高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同
意对三家子公司进行清算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018 号公告)。

    截至目前,清算组已对上述三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全面梳理。为加快推进清算注销工作,解决建安公司、东方新型建
材公司和进出口公司的债务问题,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签
订了《债务重组协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基本情况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83653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昱人

    注册资本:500 万元
    营业期限:1994 年 3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 号
    经营范围: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股东构成: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95 万元,占比
               99%;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出资 5 万元,占比 1%。

                                2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建安公司资产总额 1302 万元、营业收
入 0 万元、净利润-270 万元。

    2、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61603263K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春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经济开发区深圳街 3 号二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型材、铝塑门窗、空心砖等。
    股东构成: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5 万元,占比
               95%;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 5
               万元,占比 5%。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新型建材公司资产总额 226 万元、营
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9 万元。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2010801000220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营业期限:199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海口路 1 号
    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产品、工艺品、土畜产品、普通机械、

               成套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金

                                 3
          属材料、汽车(除小轿车)、建材(危险化学品除外)、
          钢材、木材及制品的经销

    股东构成: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长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 1%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 3 万元、营业收

入 0、净利润 0 万元。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债权

     建安公司清算组确认应付公司债务 507 万元,新型建材公司清
 算组确认应付公司债务 1324 万元,共计 1831 万元。通过核查款项
 发生时间和具体业务内容,清算组确认是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因
 为已不具备收回条件,公司本着谨慎原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放
 弃上述债权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同意放弃
 上述债权,
    (二)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债权交换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对进出口公司应收债权为
1571 万元,其构成为公司向进出口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出口公司

目前已不能如期开展业务,不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其账面净资产价值为零。
    2、进出口公司清算组确认进出口公司现有对外债权共计 1935 万
元。进出口公司上述债权催收难度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其账面净资产价值为零。
    3、公司同意与进出口公司依据账面净资产的价值(价值均为零)

将公司应收进出口公司债权与进出口公司对外债权进行交换,并签订

                               4
《债务重组协议》。
    4、本次债权交换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债务重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与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进出口公司以其对外债权 1935 万元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价值

为零)交换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的 1571 万元债权(账面净资产价值为
零)。
    2、双方交换债权后,进出口公司不再对公司就上述 1571 万元债

务承担任何偿付义务;公司也不再对进出口公司就该笔债权享有任何
权益。
    3、公司对承接的 1935 万元对外债权享有债权人应有的一切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催收追索及再转让等处置。
    4、进出口公司负责依法将本次债务重组事宜通知债务人。
   (二)与建安公司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放弃对建安公司的债权 507 万元,以及与
之相关的一切权益。
   (三)与新型建材公司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放弃对新型建材公司的债权 1324 万元,
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
    五、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债务重组后,三家控股子公司还需履行其他的清算工
作程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后,有利于三家控股子公司加快推进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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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工作,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关于债务重组的合理性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债务重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法》中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债务重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债务重组。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债务重组的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法》中关于公
司解散和清算的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过本次债务重组后,公司可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债务重组。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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